河北邢台:数字化监督管好农村“三资”账******url:https://m.gmw.cn/2022-12/27/content_1303236049.htm,id:1303236049
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在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后,邢台市推出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设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阳光公开等板块,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精细化监管,助力乡村焕发新活力。
“洒水车加油,购买中性笔、档案盒,发放居民养老金,向国家缴纳税金,集体收取资产租金,银行存款……这些账单摆在这儿,一目了然。”每到月初,邢台市信都区南大汪村村民温玉君都能在手机上查询到上个月的村集体资金使用明细。温玉君说:“手指点一点,每一笔账都能在线追踪溯源,查到原始合同,我们对村集体的发展更有信心。”
“农村集体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资产、资源、收益分配等情况,大到上亿元的项目建设,小到几元的办公用品,每月的7号前都会在村务公开栏与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同步逐项逐笔公开。”据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冯建清介绍,目前,全市5226个乡村均已实现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公开电子化、监督多元化。
邢台市平乡县新果寨村村民在手机上查询村集体资金使用明细。(受访单位供图)
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提升村级组织带领和服务群众能力。邢台市襄都区东郭村镇南康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民说:“多途径公开村集体家底后,就像给群众手里发了一册‘账单’,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让数字多跑路,我们就能腾出更多时间为群众办实事。”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邱海飚表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需要真正做到部门监管有力、规范管理有效、常态监管有序,才能健康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记者王昆)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