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全媒+丨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便利——多地核酸采样屋“变身”发热诊疗站现场见闻******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题: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便利——多地核酸采样屋“变身”发热诊疗站现场见闻
新华社记者
“您好,这个药一天4次,1次2片。”“可以刷医保,手机扫码支付。”家住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深业新岸线的冯先生发现家门口的核酸采样屋“变身”发热诊疗站,有需要的居民可以在医生问诊后直接拿药,整个过程用时约10分钟,真正享受家门口的“一站式”就医服务。
“一站式”就医服务 让百姓舒心
不仅是深圳,近日,全国多地都开始了将核酸采样屋改造为发热诊疗站的尝试。
在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疗站,记者看到,刚到下午两点,已经有不少居民排起长队等候诊治。3平方米的诊疗站内摆放有各类退热、止咳、止痛药物。诊疗站外放有一张方桌用作医生接诊开方,几张凳子供就诊居民候诊休息。
12月20日,患者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疗站取药。 新华社记者 陈振海 摄
家住附近的新冠患者刘先生,虽然高烧已退,但咳嗽依然严重,今天特地过来询问康复方案,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他陆续经过测温、问诊、开方、购药、支付等环节,整个就诊过程不到15分钟。“医院的发热门诊人多且杂,在这里不扎堆、不聚集,流程简单,离家又近,非常方便。”刘先生说。
12月20日,医务人员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疗站给患者配药。 新华社记者 陈振海 摄
“近期社会面感染人数增多,居民看病购药需求增大,我们把原有闲置的核酸采样屋改造成发热诊疗站,设置在人流量大、显眼且通风较好的场所。”望麓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徐立向记者介绍,发热诊疗站主要满足附近社区轻中度发热患者的基础诊疗和购药需求,并分流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压力,目前每天接诊人数在70人左右。
药品零差价供应 让百姓安心
12月20日上午9点,杭州市萧山区南江公园附近,由核酸采样屋升级改造的发热诊疗站正式运营,站内设一名全科医生、一名护士。住在附近的徐先生谈起自己的就诊体验说:“很快、很方便,医生看诊、配药、结算不到10分钟就搞定了,而且还配到了药店很难买到的感冒、退烧药。”徐先生说,希望这样的便民服务点能多设置一些,可以大大缓解居民就医用药焦虑。
直到中午12点半,现场医生王丹莉完成半天的工作。她介绍,今天来就诊的大部分是新冠轻症患者,站内准备了50多种常用的感冒、化痰、咳嗽药品,大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很认可。
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科教信息科副科长鲁建锋表示,诊疗站都是“一站式”服务,挂号、就诊、开方、支付、取药都可以在站内完成,同时还能实现医保结算,站内药品也是零差价供应。
鲁建锋介绍,在诊疗站正式改造完成前,也曾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医保结算不能随意增设点、基层医疗机构药物和人员短缺、群众多样化的就诊需求难以顾全等。后来通过部门协调、调剂人手和药品资源、有序引导有复杂病症的居民到社区医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等方式逐个化解。接下来会根据居民的需求,逐步调整人员配置、药品储备。
整合医疗资源 让百姓放心
为方便发热患者在家门口就医,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将部分停用的核酸采样屋改造为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内设备齐全,配有医保刷卡机、制氧机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轮流坐诊。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韩静介绍,原有的核酸采样屋经过简单的布置,贴上标识标牌、加装工作电脑、紫外线消毒灯、配置药品等就“变身”发热诊疗站。“这是我们主动延伸医疗服务的创新举措,整合现有的医疗资源,在居民家门口高效便捷地处理发热患者的就医需求。如果患者症状较重或有突发意外情况,我们的医生也会评估后转诊到上级医院,让患者放心就诊。”
同时,发热诊疗室的改造设立也为轻症患者居家治疗“保驾护航”。宝安区依托161个社康发热诊室,利用网格化管理,由社区书记牵头,联合7万多名网格员、楼栋长、企业园区负责人等组成健康顾问团队,一起为大家服务。
“我们编制了全市首个智能化的‘安心居家明白卡’,市民通过扫码即可实现社区健康顾问服务热线、社康中心咨询电话、互联网医院二维码以及社康中心发热诊室一键导航,同时,我们还开通了24小时医疗救助热线,后台有专业的医务人员解答大家的疑问。”韩静说。(记者刘梓桐、谢奔、黄筱、李晓玲)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