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圆满完成******
中新社西双版纳1月18日电 (尹洪会)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18日发布消息称,当日,在湄公河相关水域开展联合巡逻执法行动的2艘中方执法艇顺利返回中国西双版纳景哈警务码头,标志着第125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圆满完成。
此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于15日启动,历时4天3夜,总航程622公里。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共派出执法船艇4艘、执法队员70人,在湄公河重点水域开展全线与分段巡逻、联合查缉等行动,持续对流域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效遏制和有力震慑。
巡航期间正值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到来之际,联合巡逻执法编队中方指挥长张华代表中方慰问了老缅泰方执法队员,向他们送去新春祝福,对他们长期以来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工作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各方继续加强务实合作,共同推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行动结束后,中老缅三国执法部门还将分别在澜沧江中缅界河、湄公河孟莫、班相果等水域开展分段巡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湄公河流域安全稳定。(完)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