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4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77例******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5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5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广西3例,广东2例,北京1例,福建1例,四川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广东);本土病例349例(上海234例,北京61例,河南25例,广东15例,青海10例,辽宁2例,福建1例,贵州1例),含17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156例,河南7例,北京3例,广东3例,辽宁2例,青海1例)。新增死亡病例6例,均为本土病例,均在上海;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1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例,本土病例1007例(上海847例,吉林54例,北京26例,江西15例,黑龙江11例,浙江11例,辽宁10例,广东7例,内蒙古6例,四川5例,湖南4例,山东3例,河北1例,山西1例,江苏1例,安徽1例,河南1例,湖北1例,海南1例,青海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537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8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154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1829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140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5月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068例(其中重症病例51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07138例,累计死亡病例519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0397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73032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9464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18例,其中境外输入41例,本土3077例(上海2780例,河南98例,江苏55例,辽宁53例,江西35例,青海17例,北京13例,浙江9例,吉林6例,广东6例,四川3例,河北1例,重庆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215例,其中境外输入62例,本土8153例(上海7672例,吉林113例,辽宁102例,江西79例,河北40例,山东37例,浙江33例,江苏27例,安徽12例,黑龙江9例,广西8例,山西7例,北京5例,湖北3例,广东2例,新疆2例,贵州1例,云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73例(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7294例(境外输入45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2889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31306例(出院60636例,死亡9347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397504例(出院13742例,死亡931例)。
江苏通知,阳性考研考生进入特殊考场参考******
12月16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疫情防控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我省各报考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3.12月17日起,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登录江苏省2023年研考考生健康申报系统(网址:https://yjs.jseea.cn),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当天进行一次单管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1日22:00前将核酸检测结果填写在健康申报系统,此结果将作为考场安排的参考依据;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打印),并在首场考试进场时交给监考员。未按规定在12月20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健康申报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如填报虚假信息,其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
4.考试当天出现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报告。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2.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苏康码、12月20日当天或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健康应试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根据考点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考点综合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特殊考场、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2.考试过程中,非核酸阳性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