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作者:张学民
空中花园,屋顶绿化,墙面植被,管道直饮水入户,夏天小区自动控温会人工降雨,融雪系统会自动融雪小区路面,立体生态建筑,低碳节能材料......
这是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开发的一个片区项目。
这样的绿色建筑以往经常会出现在各种网络视频中,它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居住环境,如今这种充满高科技且宜居环保美丽的绿色建筑在郑州逐渐变为现实,以一种全新生态居住方式,开启了河南垂直立体空中庭院时代,为居住产品带来开创性的革新。
截至目前,郑州市绿色建筑面积已达12038.67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共206个,建筑面积2937.66万平方米,占全省绿建标识面积的近一半,市政府共发放绿建标识项目奖补资金3600多万元。
近几年来,郑州市绿色建筑的推广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这充分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执政新理念。此后,绿色经济被屡屡提及。
郑州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建筑业作为最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之一,在生态中国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及幸福感,是建设领域统筹兼顾“生态文明”思想的最佳路径,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战略意义。
思路明确,思想统一。郑州市十年来牢牢抓住绿色建筑这个牛鼻子,在房地产市场做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探索。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城市立面效果图
一、加快制定绿色建筑政策,加强指导,不断完善。
为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政策,郑州市2014年就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要求当年12月起,全市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并对获得二星级、三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进行奖补,在全省地级市中第一个对大型公建等建筑提出绿色建筑要求。2017年郑州市政府又印发了文件,强调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细化了奖补政策,并要求从当年12月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个人自建房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项工作开展在全国城市中处于前列。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2020年郑州市又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在2022年6月,郑州市政府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特别强调:要提高商品房的品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审批程序,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建筑予以政策支持,对销售限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逐步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量,并提高了对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单个项目最高奖达到300万元。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的保证了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对绿色建筑工作闭合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力度。
郑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强化对绿建工作实行闭合管理,将绿色建筑监管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突出绿色建筑审批环节、建设环节、施工环节和验收环节。通过严把方案阶段和施工图阶段设计审查关,从而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目的。他们还抓好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严把施工过程关,做到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常态化。对没有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不按照绿色建筑或建筑节能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 不得参与建设科技进步 (绿色建筑创新)奖、市新技术示范工程奖、市绿色示范工程奖、市优质结构 (结构商鼎杯)工程及 “商鼎杯”等各类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
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法规制度,严密组织标识评价,规范评价程序,保证绿建标识评价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绿建评价标识项目管理台账,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以及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整个过程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绿色科研项目研发,切实做好技术保障。
依托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平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每年会从公开征集到的城建科研项目中评选一批有科研价值的项目进行立项,并发放奖励资金,其中有不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等方面的科研项目。通过对立项的城建科研项目调研与反馈来看,大量科技成果在已实施的工程项目中取得丰厚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力推动了郑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庭院房效果图
四、多措并举,加大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加快绿色知识培训。
郑州市每年都会利用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走进社区、广场、工地、学校等场所,对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和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提高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让绿色建筑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起节约节能、绿色生活与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郑州市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的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金茂府、五方科技馆、海马商务中心等绿色建筑,从运营效果上向公众展示了绿色建筑的魅力,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他们制定绿色建筑培训计划,对全市规划、设计、审查机构、施工、监理、质监、物业以及绿色建筑咨询等单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管理人才。
五、大力加强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广。
郑州市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制定支持绿色建材企业和采用绿色建材项目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支持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性项目、重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等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
推动建筑节能与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体系和材料规模发展,建筑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建筑结构钢材,推广应用满足节能需要的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标识门窗等,鼓励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加大文明施工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绿色施工带动文明施工,培育能起到引领作用的示范工地,特别是申报二星级 (含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项目, 以点带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采用可持续的节能环保新能源,引导居住建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庭院实景图
10年来,郑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成绩斐然,助力了建筑业碳达峰和碳中和,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大的贡献。市政府的重视程度及推行力度是极大的,因为立体生态创新建筑确实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方向,房地产行业结合未来立体生态创新建筑,进行住宅产品的革新,不仅是方向,更是当前市场环境下的必然之选。当然郑州市的绿色建设还存在着绿色建筑理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绿色建筑品质需要进一步提升等方面不足,这些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进一步优化改进。(作者系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