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敦煌”推动交流******
【案例展示】
“数字敦煌”推动交流
敦煌研究院院长 苏伯民
为实现敦煌石窟的永久保存、永续利用,20世纪90年代初,敦煌研究院提出“数字敦煌”的理念,探索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图像数字技术,再现和保存珍贵敦煌文化艺术。历经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起一整套文物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展示等的关键技术体系,形成了数字化摄影采集、洞窟三维重建、洞窟全景漫游等海量数字化资源。
2016年,“数字敦煌”资源库上线,实现了30个洞窟整窟高清图像和全景漫游节目全球共享,目前访问用户遍布全球78个国家,累计访问量超过1680万余次。“数字敦煌”资源库成为面向全球传播敦煌文化的重要窗口和品牌。
敦煌石窟是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鉴共融的结晶。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数字敦煌”推动了各国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增进民心相通,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数字时代新型文化文明成果作贡献。
(光明日报记者 王禹欣、陈海波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10版)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