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聚焦绿色数字新经济 两岸企业家共拓产业合作“新蓝海”******
(台海观澜)聚焦绿色数字新经济 两岸企业家共拓产业合作“新蓝海”
中新社厦门12月21日电 (记者 闫旭)“数字科技应用无所不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台企在大陆内需市场大有可为。”参加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的台湾大学科技政策暨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长詹文男如是说。
在20日于厦门举行的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上,开拓大陆内需市场、共拓数字经济“新蓝海”、探索两岸产业融合新模式等议题,成为两岸工商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詹文男认为,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了生产力的提升和产业的创新发展、转型契机;数字科技应用渗透到城市治理、公共交通、医疗、智能制造、家庭生活等方方面面,台企可积极布局云计算、物联网、元宇宙、集成电路、健康医疗等产业。
是次年会以“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为主题,推动两岸企业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经济、低碳产业等领域的合资合作。多位两岸企业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岸经济融合密不可分,广大台商应更积极主动融入大陆新发展格局,拥抱内需市场,分享发展红利。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扎根厦门30年的台资企业,一直探索数字化转型。“搞好数字化研发、生产和管理,这是一条光明大道。”该公司董事长韩莹焕称,通过数字技术对传统生产线进行智能升级后,生产效率显著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大提高。
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说,提升数字科技可有效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低碳化可大幅释放数字技术的发展潜能,加速产业的数字化应用创新和转型进程。两岸应携手合作,共同挖掘这两个极具长期发展潜力的新产业商机。
台湾中原大学国际贸易与经营学系荣誉教授、工商协进会顾问林圣忠表示,大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走在世界前列,台湾半导体产业在全球占有重要地位。“两岸互补性强,可共同打造芯片产业链。”
林圣忠建议,两岸产业界更多聚焦绿色减碳、生物科技等行业领域,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两岸产业合作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两岸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着力提升两岸产业融合的层次。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亦建议,两岸企业家携手掘金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共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推动两岸绿色低碳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不少与会台商认为,在2050年前将工业化以来的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以内的净零转型,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成本,这既是挑战也充满机遇;未来,两岸企业可以携手合作向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寻觅新的商机。
在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大陆明确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秘书长林军表示,希望双方产业小组聚焦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节能减碳等领域的产业链合作,从单个企业、单个项目、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开始,逐步扩大合作领域,争取获得务实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