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民生工作 跟进监督保障祥和过节******
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民生工作
跟进监督保障祥和过节
本报讯(记者 李灵娜)春节临近,各地各部门用心用情、扎实细致做好重点民生工作。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大力纠治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快过年了,预订年夜饭的客人多吗?最近市场监管部门有到酒楼来吗?”“已经快订满了。区市场监管部门来过几次,提醒我们要保证食材质量和卫生安全。”离春节不到半个月,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执法人员组成3个联合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全市酒店食府,围绕团年宴进货有无索证索票、食材储存管理是否合规、厨余垃圾如何处理、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频次和发现问题等,摸排一线监管人员有无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动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以实际行动守卫人民群众的“年夜饭”食品安全。
“我们监督聚焦‘民意最盼’,将团年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情况,作为近期监督重点,直接到一线点位去,详细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履责情况,以精准监督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助力护民生、保安全。”成都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学强说。
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正在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发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山区乡村、低保社区,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逐村实地走访,逐项精准核查。1月以来,已经开展走访15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68个,保障群众平安祥和过节。
前不久,宜昌市远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覃雯雯来到茅坪场镇九龙村,偶然发现脱贫户张善新家中房梁受白蚁蛀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走访中,覃雯雯发现好几户村民家中都存在类似问题。远安县纪委监委随即将相关情况“点对点”反馈至县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销号时间。1月5日,覃雯雯来到张善新家中进行回访。“去年发现房梁上好多小孔后,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怕哪天房梁被挖空了。这才没过几天,干部们就来教了防治白蚁的办法,还帮忙换了受损房梁。”张善新说。
“智能燃气表免费更换及集中入户安检推进怎样?供气管网设施及输配系统是否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苏省太仓市纪委监委紧盯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进一步整合、统筹、优化各方监督力量,联合应急、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精准监督,持续织密“监督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年前安全风险防控不严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各类民生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
“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我们一手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一手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小切口’做好民生‘大文章’。针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组织专项治理及加大曝光力度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太仓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中国纪检监察报)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