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进废退” 何冰选择开掘自己******
何冰说自己是那种一拍脑门就把事做了的人,2018年自导自演的《陌生人》被大家知道时已经开始排练,今年这部《代价》更是直接传出了1月11日登台国家大剧院的消息。相隔4年,没有漫长的等待和准备,何冰说,就是偶然间看到了这个剧本,一拍脑门就开干了。
坐下来对词 根基是热爱
阿瑟·米勒的《代价》不仅从未被搬上过国内的舞台,甚至在其众多剧本中也并非知名度高的大经典,可何冰看后内心却极其想排。“从好剧本到付诸行动之间总是隔着一个‘机缘’,我们在生活中约一顿饭都不容易,更别说做一个戏了,但没想到真的就约成了。在过去的一年还有一个能成事的因素就是有大把的时间,这些因素凑到一起就转化成了一个利好。”
于是,何冰开始“忽悠”人,无论是弟弟何靖,还是剧院的同事周帅,甚至曾经在影视剧中合作过的冯文娟,给大家看了剧本,每个人都很喜欢。“大家就真的坐下来对词了,根基就是热爱。”
这4年中虽然也遇到过其他的剧本,但作为和阿瑟·米勒自身经历有着极高相似度的一部作品,剧本最打动何冰的是“戏本身很中式”。“我不了解西方文化的精髓,我只能根据自己的体验去读解它,这个戏说的恰是全人类都面临的问题。表面呈现的是哥俩如何分一堂家具,但又远远不止这个表象。剧作把我们所能面对的人物关系都写到了,父母、姐妹、兄弟、朋友、上下级等等。更有趣的是还把几个演员放在不一样的年龄段和阅历中进行表达,三位男演员代表着那群很努力的人。每个人都追求圆满丰盈,于是人跟自我的矛盾就出现了,而这个矛盾基本就是无解的。”
依然会犯上一次的错误
从翻译本到舞台本,何冰和翻译一句一句推敲,尽可能摆脱书面化的语言,但何冰也毫不讳言,“我依然会犯上一次的错误。《陌生人》时,他们老说我演的是一个北京老头儿,尽管过了4年,我依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我还是没能演一个法国老头儿,只是尽可能不去说戏剧化、书面化的语言。”
虽然这次照旧没能演一个美国的中年人,但剧本却和4年前的《陌生人》有着某种近似,“我不是主动选择,一个剧本打动你一定是有原因的,从戏的角度来说,我们是服务于观众的,这就需要一个通感,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亲情关系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恰恰可以建立这个通感,通感之上再去探讨价值观。”
虽然是一出喜剧,但何冰说,“虽然阿瑟· 米勒说剧本里没有好坏,只是价值选择不同,但我们在舞台上还是会有偏向,我自己认为其实没有真相,我们不过是在努力寻求真相而已。”
我心中的英雄还是演员
时隔4年,面对导演手法上是否精进的疑问,何冰直言,“没有进步,我也没有用4年的时间专攻导演术,我依然那么匮乏,依然不会,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学。我心中的英雄还是演员,我对导演那把椅子没什么兴趣。导演和演员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之分。我对导演的理解不是要强加自己的想法,恰恰是鼓励你去呈现,生活中我们都要按照自己的活法去生活,舞台上也是如此。导演应该激发和保护每一个个体的热情,集体商榷一个方向后,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方式,集体奔那去。”
从《陌生人》到《代价》,何冰的戏似乎很难用是否现实主义来定义,在他看来,“我的根基是现实主义,但我又是林兆华先生训练出来的演员,老爷子的精髓我学不来,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向他学的就是胆儿大一点。戏剧第一位的是‘假定性’,如果对这三个字没有透彻的理解,你将寸步难行。而且观众走进剧场,也绝不是来寻求物质真实的,因此这中间的自由度是很大的。阿瑟·米勒被称为良心作家,我们也得干得有良心。”不过,自导自演大多数时间是看不见自己的,“没有一双冷静的眼睛去帮你审视,也是某种缺失。”
狗熊掰棒子 重要的是过程
4年前的《陌生人》只在北京演了几场,没有巡演,也是何冰自己的选择。做戏不为挣钱,何冰确实有点任性。在他看来,这个过程就是“享受”。“从小家里人说我狗熊掰棒子,以前觉得这是贬义,什么也没留下,我却觉得是一个好词,重要的难道不是掰的过程吗。《陌生人》虽然只演了几场,但那不是历练、不是美好的回忆吗?”
不过时隔4年,对于何冰而言,虽有坚持亦有观念的改变。尚在排练阶段,何冰就已经接到了十几个邀约巡演的电话,这一次,他没有拒绝,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答应,“我得跟观众碰一碰再决定,观众说够看,咱就试试。”
改变的除了对巡演的态度,何冰还完成了从单一的话剧演员到朗读者、演讲者,甚至综艺中表演老师的转变,对他而言也并不容易。“年长了几岁,这两年思想方式也变了。以前我受的教育告诉我,每一行都会神化自己,比如戏剧是高大上的,总觉得我不能怎样,现在这个思维方式变了,一个人逃不掉的4个字是‘用进废退’,以前那种傲慢是不可取的,所以我决定把自己‘用进废退’。时代更迭越来越快,这或许就是对自己的一个开掘。”
文/本报记者 郭佳 统筹/满羿
摄影/本报记者 刘畅
剧照供图/赵彤 苑晓辉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