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基层“防护网” 守护老年人健康******
老年人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兔年春节是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首个长假。为守护老年人过好健康年,各地统筹城乡医疗资源调度、织密基层“防护网”,广大医护工作者和防疫人员坚守一线。
春节期间,为了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诊,福州市公布了多个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有需求的老年人可以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这些家庭医生每周会根据签约群众的具体情况,定时走访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为他们送去“防疫健康包”,做一些基础检查,遇到紧急情况,为他们做好转诊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
据陈铭介绍,目前她们的团队已签约居民近3000人,老年人有700多人,针对重点老年病患,她们团队分类建立档案,按时随访。此外,春节假期,她们都安排了值班医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其中多数高龄、失能、有基础病。为应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给老年群体带来的防疫压力,沈阳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夯实防疫措施。
在浙江省嘉兴,所有养老院在春节期间都加强了防疫管理,全力守护在院老人们健康安全。
目前,这家养老院内居住着120多位老人。院内制氧机、氧气瓶、常用药品等医疗资源储备到位,并配备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保证院内正常就医。遇到必须外出就医的情况,养老院按照就近原则,确定对口接诊医疗机构,建立会诊转诊运作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养老院防疫力量,嘉兴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工作专班制,建立“日调度”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每日调度、统计和上报疫苗接种、人员感染、物资保障和医疗救治等情况。
记者:李昂、郭圻、王怿文、李涛
编辑:吴炜玲、王雅璇、何莉、郝瑞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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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