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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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解码“如今的福建”: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中新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龙敏)2023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两个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台阶,年均增长6.4%左右、居东部地区第一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连跨四个万元台阶,突破12万元,跃升至全国第四位,是唯一所有设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福建发展跑出了“加速度”。对此,福建省省长赵龙在正于福州召开的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福建今天的发展和成绩得益于改革开放,未来的前途和希望也一定靠改革开放。
近五年来,福建改革不停顿,“放管服”、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明医改经验在全国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标杆。
近五年来,福建开放不止步,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66种商品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新设外资企业超1万家,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2%;自贸试验区推出146项全国首创举措,“丝路海运”等标志性工程影响力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更加紧密,新增国际友城23个。
“福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潜力空间得到新拓展。”赵龙表示,如今的福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面向未来五年,福建官方勾勒了打造“活力福建”的路线图: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强省、贸易强省、引资大省;持续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建好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持续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吸引更多海外侨胞投身家乡建设。
福建省人大代表、九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孝发认为,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人员往来将更加密切;福建是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要积极鼓励和推动闽企“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抢占商机。
外贸是福建经济发展的强引擎。当下,福建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出口,积极推动工贸结合,加强外贸产业链招商,培育外贸领域名企名牌名品,发展数字贸易,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协同推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开放兴,则福建兴。福建也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引进更多重大外资项目。
同时,福建将更大力度释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效应,深入实施“丝路海运”等工程和“丝路伙伴”计划,加快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快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产业对接,推动中印尼、中菲“两国双园”建设方案尽快获批;积极拓展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提升“中欧班列”规模效益,推进“海丝”“陆丝”无缝对接、联动发展。
福建现有闽籍华侨华人1580多万人,居住在世界188个国家和地区。福建省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陈玉树建议,以侨为桥,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深入推进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完)